日前,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解聘‘走廊医生’兰越峰”的医院处理意见。(今日本报A16版)
被朝夕相处的同事们一致“剔除出局”,我想此时“走廊医生”兰越峰内心的痛苦是无以言表的。只是作为旁观者,在这起所谓表决通过的胜利事件中,兰越峰输了,但一致表决通过解聘的88名职工代表就赢了?
按照惯例,一个职工严重违纪了,单位在走完正常程序后,直接完成解聘事宜就是了,根本用不着那么多的职工代表集体表决。是因为“走廊医生”事件沸沸扬扬成了全国关注的热点,当事医院直接难下“杀手”,必须借助一定的力量来规避“绝非打击报复”,才演这么一出?于是,88名职工代表便成了最好的“掩体”,事实上他们最终也成功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不但没有留下“独断专行”解聘兰越峰的骂名,而且还疑似收获了发扬民主让职工代表决策的“成果”。
显然,在这场解聘“戏份”里,绵阳市人民医院是最大的赢家,即使是在严格按照程序“清理门户”,也是把“生杀大权”交给了职工代表们。而88名职工代表到底是胜利者,还是帮凶,甚至就是被利用,从而将自己陷于不义不利?
应该说,这次民主表决,医院是“选择性”的,甚至就明显带有“转移公众视线”和“借群众斗群众”的嫌疑,这一点我想88名职工代表中绝对不可能都看不出来,但他们之所以十分配合并一致表决通过解聘意见,并不代表“一致通过”就是他们真实的一致的意见。既然这个医院职代会有105位职工代表,最终88位到场,这就是说还有17人未到场,是他们真的不能到场,还是其中有投反对票的进而被排斥在外?不能到场可以由他们提供书面意见嘛,我想如果走完这个程序表决结果还会是“一致通过”吗?反言之,即使就是所有职工代表全部同意了,但也不能排除“被同意”,因为谁都知道,仍然在医院供职的医护们,医院只要稍加压力就能令他们集体就范的。
何况兰越峰的行为可能真的触及了医护们的集体利益(未必就是全部正当的利益),进而出现“群体而攻之”也不是不可能的。可见,88名职工代表表决一致通过对兰越峰的解聘意见,是公正的失败。当医院可以这样选择性利用职工来解聘一个“走廊医生”时,很难说下次再有职工向医院提出合理诉求或为患者利益考量揭发医院黑幕,最终也会受到类似的“礼遇”。
作者:周稀银
来源:贵州都市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