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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2014-06-04 08:07:1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法官如何终身负责

   广西崇左 盘和林

  法官终身负责制近来被屡屡提及,案件质量和办案责任由承办法官终身负责。法官终身负责制到底该怎样执行?如何究责?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出台了不少官员终身负责制,但因缺乏相关法律支撑而雷声大、雨点稀,鲜有人被真正追责。我国法律规定官员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有时效限制,法官终身负责制若不在法律上有所突破,不在究责上细化,那么,该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沦为一纸空文。

  推行法官终身负责制,需建立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如:从立案到结案,整个过程须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制定具体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通过立法谋求法律上的突破;制定具体的冤假错案标准、纠错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等;最后的刚性执行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放权”绝不可“放纵”

  江苏徐州 郭元鹏

  近日,某地一份法规草案提出,食品摊贩无须进行工商登记即可营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很多食品安全事件起因于这些小作坊和小摊贩,但同时他们处在社会底层,生存不易,政府对他们帮扶也是理所当然。

  禁止小作坊、小摊点在学校周围营业、禁止生产销售乳制品,充分说明对其质量存有疑问,对其食品安全有所担忧。合理管理小作坊、小摊贩,不是什么权都能放。越是小作坊、小摊贩越是要严格实施登记制度、准入制度,进行严格审查。否则,这些小作坊、小摊贩就会出大问题。

  “放权”绝不可“放纵”,帮扶不是法外开恩。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必须严格立法,这是对社会负责。在严守法律基础上,减免其相关费用,促进其提高食品质量,才是长久之道。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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