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受审称3万元并非她一人独拿
“一旦点的餐和做出来的菜账目对不上,我们就会用撤单来平账。”22岁的餐馆收银员张某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在给客人端上菜后,点击点菜系统撤单,客人结账时所付的钱,她便据为己有。
至案发前,张某利用此方法侵占餐馆营业款3万余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张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张某称,2013年,她在朝阳区双花园南里某餐馆担任收银员,由于服务员的疏忽,平时餐馆总会出现所点菜目和账目对不上的情况,她便用私自撤单的方法平账。 “比如客人结过账了,但是我在收银录入的时候,会将某个菜标注为撤单,钱就多出来了,从而填平对不上的账目。”张某说。
时间长了,张某便想到利用此方法给自己捞点好处,也就是将营业款扣下来。
检方指控,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间,张某共占有3万余元。餐馆在年终清点结算时发现账目异常,向警方报案,张某随即被抓。
今天上午10时,身材瘦弱的张某被带进法庭。一见旁听席上坐着父亲,张某的情绪有些激动。
今天开庭,张某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并无异议,但她表示,“3万元不全是我自己拿的,餐馆一共有3个收银员,都这么干”。
张某称,另外两个收银员还会指使她撤单,“因为有一个收银员是老板的亲戚,餐馆就没追究。”
据了解,张某目前已将全部赃款退赔,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