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宁市人大在法院调研《民诉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4-09-19 01:28:5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中国法治衡阳频道讯(记者全伟生 通讯员胡国杰)

\

9月18日,市人大在常宁法院召开座谈会,就《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唐辉、联工委主任委员胡观宝分别在座谈会上讲话。市法院院长陈鸿煦、副院长陈社教、院党组成员张永勇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市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陈社教、院党组成员张永勇分别就《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专题汇报。民一、民二、立案、审监、执行、办公室、研究室、部分人民法庭等部门的负责人,围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发言交流。

唐辉主任在讲话中对法院在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交流中大家提出的良好意见和建议,将为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提供重要的参考作用。今后工作中,希望法院能够进一步总结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特色,加强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确保《民事诉讼法》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陈鸿煦院长表示:我院要找准民商事审判工作切入点,切实推进新民诉法贯彻执行;全院要上下互动,加强学习和宣传,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对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积极向上反映,通过现有条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推进新民诉法的全面正确执行。

编辑责任人:李建湘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媒体:电力系统10年反腐无大贪落马局面即将扭转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