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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延执行判决多花10万

2014-05-30 08:32:2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北京莹玮雅集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莹玮雅集)成为“老赖”后,朝阳法院扣押该公司200余件翡翠饰品,并定于5月16日拍卖。就在拍卖前一日,该公司交齐欠款及利息。前天上午,法院将执行款发还。据悉,因拖延履行判决,莹玮雅集多支付了7万余元的债务利息和3万余元评估、拍卖、执行费用。

 据了解,莹玮雅集拖欠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百货)店面撤场费,拖欠其员工王女士、刘女士工资、加班费等。朝阳法院接到诉状后,判决莹玮雅集应支付新光百货撤场费等105.3万余元,支付刘女士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4万余元,支付王女士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11.1万余元。因莹玮雅集不履行判决,朝阳法院执行法官赴故宫对该店面进行强执,当场扣押翡翠饰品200余件,估价为80万余元,并定于5月16日进行拍卖。莹玮雅集于5月15日将全部案款汇至法院账户,执行法官遂紧急叫停拍卖。

  前天上午,执行法官将128万余元执行款发还给了执行申请人王女士、刘女士及新光百货公司,并将扣押翡翠退还给了莹玮雅集。因拖延履行判决,莹玮雅集为此多支付了7万余元的债务利息和3万余元评估、拍卖、执行费用。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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