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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污染防治工程年内有新举措

2014-05-13 03:42:1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为我省“一号重点工程”,湘江污染防治正在全省推进。我市对照省政府的考核办法在2014年度项目任务的基础上新增了部分内容,市内重点企业将增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这一环节,年内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网箱养殖必须全部退出。

  湘江综合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3年至2015年,主要任务是“堵源头”,到2015年,确保流域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50%,局部地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彻底遏制,全流域水质实现初步好转。

  按这个目标,省政府下达湘江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并对湘江污染防治提出年度考核内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和2014年项目集中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我市对照《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度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集,在2014年度项目任务的基础上新增了部分内容。

  增加了“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今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第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省环保厅正组织各市州上报重点企业名单,待省环保厅下发正式重点企业名单,各县(市)区必须按照下发的正式名单推动相关企业在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对畜禽和网箱养殖淘汰搬迁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2014年度前,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禁止网箱养殖,已有的必须全部退出。湘江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内40%的畜禽养殖企业要淘汰退出或搬迁到位。

  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第一,要求年底前必须依法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第二,要求年底前必须对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加强监控和风险评估,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体系;第三,要求年底前完成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在保护区设置相关标志标牌、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取缔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为。这三项具体要求也被作为三个考核项目列入了我市2014年须完成的目标任务清单中。

记者:雷昕

来源:衡阳晚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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